答:在政府采购领域,公告主要是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对于已经决定的事项依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事后公布,其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知道并据此进行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
公示是让公众了解并征求意见,公示是在最后决定形成事前而不是事后所做的公示,其内容是拟决定的初步意见而不是最后确定的决定,目的是为了让参与者了解初步决定的内容,进行监督、提出异议,进一步完善形成最后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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