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采购工作质效,提升项目评审专业化水平,建立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结构合理的采购评审专家队伍,按照《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湖北民族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校采购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湖北民族大学采购评审专家库”成员。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自觉接受学校的监督和管理;
(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从事所申报的评审专业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湖北民族大学采购项目评审工作,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中国公民;
(四)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评审工作;
(五)能够适应电子化评审工作要求,熟练操作计算机独立完成评审;
(六)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七)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八)已取得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或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资格的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后直接入库(须提供入库截图);
(九)能够在学校所在地按时参加评审工作。
二、征集流程
(一)凡符合要求且有意向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湖北民族大学采购评审工作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二)申请人填写《湖北民族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附件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对应专家库类别及专业;
(三)申请人签订《湖北民族大学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附件二);
(四)申请人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湖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三、其他说明
(一)此次校外公开征集采购评审专家采用个人申请方式,不设名额限制;
(二)学校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校外评审专家征集常年有效,不设申请时限;
(三)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对申请人资料审核通过后聘为评审专家,纳入学校专家库集中管理和使用,按照规定发放劳务报酬;
(四)申请人将申请表、信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入库截图等申报材料扫描件(统一命名为: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87919141@qq.com,或将纸制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湖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行政楼606办公室),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718-8437996。
附件一《湖北民族大学采购评审专家申请表》
附件二《湖北民族大学采购评审专家信用承诺书》
湖北民族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1日